正 本
建設工程設計合同
(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)
工 程 名 稱:2021年農村公路及危橋改造工程設計項目
工 程 地(land) 點: 高唐縣境内
采 購 編 号:SDZHGT202102-013
合 同 編 号: GTJTSJ-2021-01
設計證書等級: 市政工程設計乙級A246005172
采購代理機構: 山東衆合項目咨詢有限公司
發 包 人(people): 高唐縣交通運輸局
設 計 人(people): 中倫建築工程設計有限公司
簽 訂 日 期: 2021年3月2日
發包人(people): 高唐縣交通運輸局
設計人(people): 中倫建築工程設計有限公司
高唐縣交通運輸局(甲方)所需 2021年農村公路及危橋改造工程設計項目 (項目名稱)經以(by) SDZHGT202102-013 (項目編号)磋商文件在(exist)國(country)内以(by)競争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。經談判小組确定 中倫建築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(乙方)爲(for)成交供應商。工程地(land)點爲(for) 高唐縣境内 ,經雙方協商一(one)緻,簽訂本合同,共同執行。
第一(one)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
1.1 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(people)民共和(and)國(country)建築法》和(and)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》。
1.2 國(country)家及地(land)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(and)規章。
1.3 建設工程批準文件。
第二條 設計依據
2.1 發包人(people)給設計人(people)的(of)委托書或設計中标文件
2.2 發包人(people)提交的(of)基礎資料
2.3 設計人(people)采用(use)的(of)主要(want)技術标準是(yes):
《公路工程技術标準》、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》、《公路路線設計規範》、《公路路基設計規範》、《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範》、《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》、《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範》、《公路工程預算定額》、《道路交通标志和(and)标線》、《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預算編制辦法》、《公路安全生(born)命防護工程實施技術指南》、《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範》、《公路交通标志和(and)标線設置規範》、《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技術規範》、《道路交通标志闆及支撐件》、《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》、《輪廓标》、《路面标線塗料》、《公路波形梁鋼護欄》、《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》、《公路交通标志和(and)标線設置手冊》《公路橋涵設計通用(use)規範》其它有關現行設計及施工規範等。
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(of)優先次序
構成本合同的(of)文件可視爲(for)是(yes)能互相說明的(of),如果合同文件存在(exist)歧義或不(No)一(one)緻,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(Come)判斷:
3.1 合同書
3.2 中标通知書
3.3 成交單位在(exist)評審過程中做出(out)的(of)有關澄清、說明、承諾或者補正文件
3.4 投标書
3.5 招标文件
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(of)名稱、規模、階段、投資及設計内容(根據行業特點填寫)
2021年農村公路及危橋改造工程勘察設計服務範圍包括本項目采購内容(包括路線、路基、路面、橋涵、路線交叉、交通生(born)命安全防護設施等包括所有附屬設施在(exist)内的(of)全部工程的(of)的(of)外業調查、勘察、工程設計方案編制、工程可研、勘察報告(包括岩土、水文地(land)質和(and)測量,所有涉及樁柱的(of)橋、涵皆需出(out)具)、工程建設方案、初步設計、施工圖設計、設計概預算文件的(of)編制、施工圖審查、專家評審、後續施工配合服務、工程預算的(of)編制及項目交竣工驗收等與本工程有關的(of)所有設計服務工作(do)。
設計方案(包括施工組織設計)應符合國(country)家、省、市、縣等相關部門關于(At)環境保護的(of)法律法規、标準規範、規章文件等的(of)要(want)求。
設計範圍按采購人(people)指定和(and)實測面積爲(for)準。
第五條 發包人(people)向設計人(people)提交的(of)有關資料、文件及時(hour)間
高唐縣地(land)圖 1份
第六條 設計人(people)向發包人(people)交付的(of)設計文件、份數、時(hour)間
2021年農村公路及危橋改造工程設計項目施工圖設計 預算書 安防施工圖10套,提供成果的(of)電子文件,并依據招标建設單位施工工程的(of)分包情況與采購人(people)協商後,合理提供圖紙數量且圖紙合理分裝
提交時(hour)間:合同簽訂生(born)效後,45個(indivual)日曆天内完成設計任務。
開工日期: 2021年 3 月 22 日
交工日期: 2021 年 5 月 6 日
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:總工期 45 日曆天
第七條 合同金額
7.1 本合同爲(for)單價合同
7.2 合同總金額:人(people)民币 327680元(大(big)寫:叁拾貳萬柒仟陸佰捌拾元整)(據實結算)
7.3 單價:農村公路改造工程5850元/公裏;交通安全防護工程1454元/公裏;危橋改造工程1.59 %。
7.4 上(superior)述費用(use)爲(for)中标設計費,含稅全包價,包括與提供服務相關的(of)人(people)工、設備、設計過程中産生(born)的(of)調研費、設計成果審核費、(專家評審和(and)評審報告等費用(use)應考慮到(arrive)報價中,由成交單位承擔)保險、稅費、采購代理費、驗收及知識産權、政策性文件規定等一(one)切應有費用(use)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工程設計中将要(want)發生(born)的(of)可預見及不(No)可預見(包括項目、路線變化等)的(of)費用(use)在(exist)投标報價中充分考慮,招标方不(No)接納任何形式的(of)開标後相關費用(use)的(of)追加申請。
第八條 支付方式
2021年農村公路及危橋改造工程設計項目付款方式爲(for):
全部設計文件交付并通過交通主管部門審查通過,項目完成施工招标程序後,根據甲方撥付意見書撥付至相關項目結算價款的(of)80%(根據形象進度分2-3次撥付);工程交工驗收滿一(one)年後根據甲方撥付意見書支付剩餘部分。
工程結算:
(公路工程設計結算價爲(for)中标單價*交付的(of)審核通過的(of)施工圖圖紙設計裏程,其中所有附屬設施不(No)再單獨計取設計費;獨立安防工程結算價爲(for)中标單價*交付的(of)審核通過的(of)施工圖圖紙設計裏程;危橋工程設計結算價爲(for)中标費率*橋涵成交價。)
中标單價:農村公路改造工程5850元/公裏;交通安全防護工程1454元/公裏;危橋改造工程 1.59%。
第九條 雙方責任
9.1 發包人(people)責任
9.1.1 發包人(people)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(of)内容,在(exist)規定的(of)時(hour)間内向設計人(people)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,并對其完整性、正确性及時(hour)限負責。發包人(people)不(No)得要(want)求設計人(people)違反國(country)家有關标準進行設計。
發包人(people)提交上(superior)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(by)内,設計人(people)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(of)交付設計文件時(hour)間順延;發包人(people)交付上(superior)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(by)上(superior)時(hour),設計人(people)有權重新确定提交設計文件的(of)時(hour)間。
9.2 設計人(people)責任
9.2.1 設計人(people)應按國(country)家規定和(and)合同約定的(of)技術規範、标準進行設計,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(of)内容、時(hour)間及份數向發包人(people)交付設計文件。并對提交的(of)設計文件的(of)質量負責。
9.2.2 設計合理使用(use)年限 按國(country)家有關标準 。
9.2.3 負責對外的(of)設計資料進行審查,負責該合同項目的(of)設計聯絡工作(do)。
9.2.4 設計人(people)對設計文件出(out)現的(of)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。由于(At)設計人(people)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,設計人(people)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,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(of)設計費,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(people)支付賠償金。
9.2.5 由于(At)設計人(people)原因,延誤了(Got it)設計文件交付時(hour)間,每延誤一(one)天,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(of)0.3‰ 。
9.2.6 設計人(people)交付設計文件後,按規定參加設計審查,承擔專家評審和(and)評審報告費用(use),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(No)超出(out)原定範圍的(of)内容做必要(want)調整補充。
第十條 保密
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(of)知識産權,未經對方同意,任何一(one)方均不(No)得對對方的(of)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、複制或向第三人(people)轉讓或用(use)于(At)本合同項目外的(of)項目。如發生(born)以(by)上(superior)情況,洩密方承擔一(one)切由此引起的(of)後果并承擔賠償責任。
第十一(one)條 仲裁
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(born)争議,發包人(people)與設計人(people)應及時(hour)協商解決。也可由當地(land)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調解,調解不(No)成時(hour),雙方當事人(people)同意由 高唐縣 仲裁委員會仲裁。雙方當事人(people)未在(exist)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,當事人(people)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(of),可向人(people)民法院起訴。
第十二條 合同生(born)效及其他(he)
12.1 發包人(people)要(want)求設計人(people)派專人(people)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(hour),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咨詢服務合同。
12.2 設計人(people)爲(for)本合同項目的(of)服務期限至工程質保期滿爲(for)止。
12.3 本工程項目中,設計人(people)不(No)得指定建築材料、設備的(of)生(born)産廠或供貨商。發包人(people)需要(want)設計人(people)配合建築材料、設備的(of)加工訂貨時(hour),所需費用(use)由發包人(people)承擔。
12.4 發包人(people)委托設計人(people)配合引進項目的(of)設計任務,從詢價、對外談判、國(country)内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産的(of)各個(indivual)階段,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(of)設計人(people)員參加。
12.5 發包人(people)委托設計人(people)承擔本合同内容以(by)外的(of)工作(do)服務,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(use)。
12.6 由于(At)不(No)可抗力因素緻使合同無法履行時(hour),雙方應及時(hour)協商解決。
12.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(born)效,一(one)式 陸 份,正本 貳 份,副本肆份,雙方各執正本一(one)份,其餘副本各管理部門備案存檔。
12.8未盡事宜,經雙方協商一(one)緻,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發包人(people)名稱: (公章) 設計人(people)名稱: (公章)
法定代表人(people):(簽章) 法定代表人(people):(簽章)
委托代理人(people):(簽字) 委托代理人(people):(簽字)
住 所:高唐縣鼓樓東路589号 住 所: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坡博村金墾路35号A座805室
郵政編碼:252800 郵政編碼:570100
電 話:0635-3951599 電 話:17705412111
傳 真: 傳 真:
開戶銀行: 開戶銀行: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
銀行帳号: 銀行帳号:898901571110802
簽訂日期:2021年3月2日
招标代理機構:(蓋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