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建設項目貨物的(of)招标相對施工招标而言,關注的(of)人(people)較少。究其原因,一(one)是(yes)标的(of)金額較小,往往隻是(yes)後者的(of)零頭;二是(yes)專業性較強,貨物種類繁多;三是(yes)貨物招标 具有特殊性。但是(yes)貨物是(yes)工程建設項目的(of)組成部分,貨物招标的(of)工作(do)成效直接關系到(arrive)工程建設項目的(of)工期目标、投資目标、質量目标的(of)實現。
招标是(yes)一(one)個(indivual)系統,招标人(people)、投标人(people)、行政監督部門等招标投标活動參與人(people)之間相互影響,招标、投标、開标、評标、定标等招标投标活動過程相互關聯。僅僅着眼于(At) 解決局部的(of)問題,忽略了(Got it)整體的(of)變化,結果隻能是(yes)“牽一(one)發而動全身”,問題層出(out)不(No)窮,沒有從根本上(superior)解決。解決招标的(of)問題,首先從整體着手,界定招标的(of)對象, 明确招标的(of)目的(of);繼而分析局部,研究招标的(of)過程,總結招标的(of)規律;最後提出(out)解決的(of)方法,完善招标的(of)機制。
一(one)、貨物招标的(of)對象
清晰界定貨物招标的(of)對象,可以(by)從三個(indivual)方面進行考慮。
1.根據法律法規的(of)規定,界定必須招标的(of)範圍
《招标投标法》規定,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(of)重要(want)設備、材料等的(of)采購,必須進行招标。這(this)裏涉及“工程建設項目”和(and)“重要(want)設備、材料”兩個(indivual)概念。“工程建設項 目”由《工程建設項目招标範圍和(and)規模标準規定》詳細規定,國(country)有企業投資、承建、承擔的(of)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屬于(At)必須招标的(of)範圍。“重要(want)設備、材料”由《招标投 标法實施條例》第二條明确規定,“是(yes)指構成工程不(No)可分割的(of)組成部分”,并且是(yes)“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(of)”。簡而言之,國(country)有企業采購的(of)貨物,屬于(At)工程不(No)可 分割的(of)組成部分,并且實現工程的(of)基本功能的(of),必須進行招标。例如,某音樂廳建設項目,其中管風琴雖屬于(At)樂器,但與室内裝修渾然一(one)體,健全了(Got it)音樂廳的(of)演奏功 能,應當采用(use)招标方式采購。而類似鋼琴、電子琴等樂器,雖然也豐富了(Got it)音樂廳的(of)演奏功能,但可移動,不(No)屬于(At)必須招标的(of)範圍。
2.根據項目審批、核準的(of)意見,直接确定必須招标的(of)範圍
《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》第七條規定,按照國(country)家有關規定需要(want)履行項目審批、核準手續的(of)依法必須進行招标的(of)項目,其招标範圍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組織形式應當報項 目審批、核準部門審批、核準。貨物可以(by)直接按照項目批複文件中,規定的(of)招标範圍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組織形式進行招标采購。
3.上(superior)述兩條與項目的(of)實際情況相沖突時(hour),按照實際情況進行采購
如,某會議中心項目的(of)業主單位爲(for)了(Got it)擴大(big)可研報告投資概算的(of)範圍,将家具、工藝品、辦公用(use)品等開辦類物品劃入項目審批範圍,審批單位的(of)批複文件确定爲(for)公開招 标。執行過程中,開辦類物品種類多達上(superior)百種,數量上(superior)萬件,如實施招标成本太大(big),也缺乏相應評标專家。後報審批單位同意,更改了(Got it)批複文件,采購方式改爲(for)了(Got it) “參照競争性談判方式”實施采購。再如,某政務中心項目,電梯招标過程中發現具備3噸無機房貨梯生(born)産資質的(of)廠家僅一(one)家,二次招标失敗後報審批部門同意,将 采購方式改爲(for)了(Got it)“不(No)采用(use)招标方式”采購。
二、貨物招标的(of)目的(of)
招标的(of)目的(of)具有二重性,既有法定的(of)目的(of),又有采購的(of)目的(of)。法定的(of)目的(of),是(yes)《招标投标法》的(of)内在(exist)要(want)求,可以(by)概括爲(for)在(exist)公開的(of)條件下,以(by)客觀公正的(of)态度和(and)誠實信 用(use)的(of)原則,按照法定的(of)程序選擇公平的(of)結果。簡而言之,就是(yes)招标的(of)法定程序要(want)求。采購的(of)目的(of),是(yes)工程建設項目的(of)内在(exist)要(want)求,即投資目标、工期目标、質量目标。
法定的(of)目的(of)和(and)采購的(of)目的(of)之間是(yes)對立統一(one)的(of)。對立是(yes)普遍存在(exist)的(of),統一(one)需要(want)轉換。對立時(hour),需要(want)分析投資目标、工期目标、質量目标與法定程序之間形成了(Got it)哪些沖 突,哪些是(yes)主要(want)的(of),哪些是(yes)次要(want)的(of),然後改變招标的(of)内在(exist)因素和(and)環境條件,化解沖突,将對立轉換爲(for)統一(one)。例如,招标時(hour)間與工期的(of)沖突。通常的(of)做法是(yes)先明确了(Got it)竣 工時(hour)間,向前倒排再确定招标的(of)時(hour)間,結果往往招标時(hour)間不(No)足,不(No)滿足法定的(of)要(want)求。究其原因,一(one)方面因爲(for)工期是(yes)固定的(of),一(one)旦确定所有工作(do)的(of)時(hour)間都必須向其靠 攏;另一(one)方面招标時(hour)間是(yes)靈活的(of),因爲(for)實施招标必須具備招标的(of)條件,招标以(by)前項目立項、可行批複、圖紙概算等必須完成,而這(this)些時(hour)間往往具有很大(big)的(of)不(No)确定性, 容易導緻時(hour)間延遲。前面的(of)時(hour)間“拖”,後面的(of)時(hour)間“擠”,留給招标的(of)時(hour)間自然就不(No)夠了(Got it)。針對這(this)種情況,一(one)般做法是(yes)盡量提前招标,爲(for)工期留足時(hour)間。但随着招 标的(of)提前,準備的(of)時(hour)間随之減少,可能導緻圖紙不(No)全、概算不(No)清、對貨物了(Got it)解不(No)足等問題産生(born),從而給招标帶來(Come)困難,嚴重的(of)會延長招标的(of)時(hour)間,甚至導緻招标失敗 而不(No)得不(No)重新招标。所以(by)解決招标時(hour)間和(and)工期的(of)沖突,要(want)從“前”、“中”、“後”三處着眼。“前”指的(of)是(yes)提前多長時(hour)間招标要(want)慎重,不(No)能因爲(for)工期緊就随便定個(indivual) 時(hour)間招标。招标開始前要(want)檢查招标的(of)基本條件是(yes)否滿足,沒有滿足招标的(of)基本條件,招标的(of)過程便會受到(arrive)影響。“中”指招标的(of)時(hour)間計劃,要(want)根據項目的(of)實際情況進 行編制,既要(want)壓縮時(hour)間也要(want)滿足法定的(of)要(want)求。“後”指的(of)是(yes)不(No)能一(one)味屈服于(At)工期,“前”和(and)“後”一(one)旦确定,便意味着招标時(hour)間再沒有壓縮的(of)空間,此時(hour)要(want)堅持招标 的(of)時(hour)間計劃安排,哪怕是(yes)延遲工期。
三、貨物招标的(of)過程
《招标投标法》是(yes)一(one)部程序法,決定了(Got it)招标的(of)過程具有明顯的(of)程序性。招标的(of)過程是(yes)招标投标活動的(of)參與人(people),通過法定的(of)程序,按照法定的(of)方法傳遞信息,最終選擇法定的(of)結果。研究招标的(of)過程,需要(want)從招标投标活動的(of)參與人(people)、程序階段、信息傳遞機制三方面着手。
一(one)是(yes)兩類參與人(people)。招标投标活動的(of)參與人(people)分爲(for)直接參與人(people)和(and)監督人(people),直接參與人(people)包括業主、招标人(people)、招标代理機構、投标人(people)、評标委員會,監督人(people)包括行政監督部門、項目審計部門、社會輿論。相互關系見圖1。
圖1中最裏面的(of)方框内表示招标投标活動的(of)直接參與人(people),參與招标、投标、開标、評标、定标的(of)全過程,決定招标目的(of)能否實現。其中,招标代理機構是(yes)招标人(people)的(of)代 理人(people),受招标人(people)的(of)委托行使權力和(and)承擔義務。外三層方框代表了(Got it)三種監督人(people),離最裏層方框的(of)遠近代表了(Got it)對招标投标活動的(of)監督力度。除此以(by)外,未在(exist)上(superior)圖中表示的(of) 業主,代表了(Got it)使用(use)方的(of)利益,與招标人(people)發生(born)聯系。
二是(yes)四個(indivual)程序階段。按照招标投标流程,分爲(for)發布招标公告和(and)報名、資格預審、發标和(and)投标、評标(含開标、定标)四個(indivual)階段。其中,資格預審改爲(for)資格後審,将與 評标階段合并;開标主要(want)是(yes)開标會議的(of)流程,定标是(yes)招标人(people)依法選擇排序第一(one)的(of)爲(for)中标人(people),開标和(and)定标的(of)程序相對固定,變化較少,可以(by)與評标階段合并。
三是(yes)一(one)條信息傳遞鏈。招标投标活動是(yes)招标投标信息的(of)傳遞過程,是(yes)直接參與人(people),沿着固定的(of)方向傳遞招标投标的(of)信息,依次經過四個(indivual)階段,形成一(one)條信息傳遞鏈。傳遞的(of)信息包括:招标公告、報名、資格預審文件、資格預審申請文件、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、評标報告等。具體見圖2。
圖2中大(big)方框内是(yes)招标的(of)過程,包括四個(indivual)階段。前後兩個(indivual)小方框分别是(yes)項目審批和(and)簽訂合同,分别是(yes)招标在(exist)整個(indivual)項目執行過程中前後的(of)銜接部分。
四、招标過程的(of)規律
分析招标的(of)信息傳遞過程,可以(by)得到(arrive)五條規律。
一(one)是(yes)真實性。招标過程中傳遞的(of)信息必須是(yes)真實的(of),必須是(yes)招标直接參與人(people)的(of)真實意思表示。這(this)是(yes)法律的(of)強制性要(want)求,也是(yes)訂立合同的(of)基本原則。
二是(yes)限制性。招标過程中傳遞的(of)信息是(yes)有限制的(of),表現在(exist)兩個(indivual)方面。一(one)方面是(yes)時(hour)間的(of)限制,每個(indivual)階段開始和(and)結束的(of)時(hour)間都有限制,如發布招标公告的(of)時(hour)間、發标到(arrive)投 标時(hour)間都有法定的(of)要(want)求。另一(one)方面是(yes)對象的(of)限制,每個(indivual)階段信息傳遞的(of)對象都有限制。比如,在(exist)發标和(and)投标階段,投标人(people)之間不(No)能圍标串标,招标人(people)與投标人(people)之間也 不(No)能相互串通,不(No)能“明招暗定”,虛假招标。時(hour)間限制和(and)對象限制決定了(Got it)招标投标信息在(exist)限制的(of)時(hour)間内、限制的(of)對象間進行傳遞,保證了(Got it)四個(indivual)階段的(of)相對獨立性。
三是(yes)可修正性。招标過程中傳遞的(of)信息是(yes)可以(by)修正的(of)。在(exist)法定的(of)時(hour)間内,投标人(people)對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标文件可以(by)提出(out)疑問,招标人(people)可以(by)根據異議對文件進行修正。在(exist) 法定的(of)時(hour)間外,投标人(people)無權對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标文件提出(out)異議,招标人(people)也無權進行修改。此外,根據《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條,投标人(people)或者其他(he)利害關系 人(people)認爲(for)招标投标活動不(No)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(of),可以(by)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。表明投标人(people)對招标過程産生(born)的(of)異議也應當在(exist) 法定的(of)時(hour)間内提出(out)。
四是(yes)不(No)可逆性。招标過程中傳遞的(of)信息是(yes)不(No)可逆的(of)。招标的(of)四個(indivual)程序階段依次進行,不(No)能先進行資格預審,再發布招标公告;或是(yes),先開标再發标。同時(hour),下一(one)階段 的(of)信息包含了(Got it)上(superior)一(one)階段的(of)信息。比如,資格預審文件包含了(Got it)招标公告的(of)内容,招标文件包含了(Got it)資格預審文件的(of)内容。正因爲(for)如此,招标的(of)過程存在(exist)着決策的(of)風險。每 個(indivual)階段的(of)決策都會影響到(arrive)下一(one)階段的(of)決策,正所謂“一(one)着不(No)慎,滿盤皆輸”。
五是(yes)可預見性。按照規定的(of)招标過程傳遞招标信息,招标的(of)結果具有可預見性。在(exist)真實性、限制性、可修正性、不(No)可逆性得到(arrive)充分保障的(of)前提下,招标的(of)結果在(exist)一(one)定範圍内是(yes)可以(by)預見的(of)。
招标的(of)結果不(No)符合預期,原因是(yes)招标過程的(of)真實性、限制性、可修正性、不(No)可逆性遭到(arrive)了(Got it)破壞。比如,虛假投标、圍标串标等都會影響招标的(of)結果。在(exist)招标信息傳遞的(of)鏈條上(superior),一(one)個(indivual)信息的(of)偏離,都可能導緻最終結果的(of)偏差。
五、貨物招标的(of)對策
1、科學編寫招标方案
招标方案的(of)計劃和(and)安排,應當着重解決兩個(indivual)問題。一(one)個(indivual)是(yes)清晰界定招标的(of)對象。清晰界定了(Got it)招标的(of)對象,才能合理設置貨物的(of)“打包”方案(如何設置标段和(and)招标的(of) 先後次序)。另一(one)個(indivual)是(yes)平衡招标的(of)目的(of)。法定的(of)目的(of)、采購的(of)目的(of)之間需要(want)巧妙的(of)平衡,這(this)需要(want)智慧。招标方案是(yes)招标的(of)開始,有了(Got it)好的(of)開始,才會有好的(of)結果。
2、嚴格控制招标過程
過程是(yes)影響結果的(of)另一(one)個(indivual)因素。嚴格控制招标過程,就是(yes)要(want)保證過程的(of)規律不(No)被破壞,特别是(yes)真實性、限制性、可修正性、不(No)可逆性這(this)四個(indivual)規律。隻有保證了(Got it)這(this)幾條規律,可預見性才會得以(by)實現,才能保證招标質量。
3、盡量降低決策風險
招标存在(exist)較大(big)的(of)決策風險。對于(At)較大(big)的(of)項目,一(one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或一(one)個(indivual)部門做決策時(hour)往往難以(by)顧及招标的(of)方方面面。爲(for)了(Got it)降低決策風險,應設置多部門多層級的(of)管理模式,最大(big) 程度地(land)分散風險。比如設置招标的(of)實施部門,具體經辦招标工作(do);招标的(of)支持部門,提供财務、策劃、預算等數據信息,對招标工作(do)予以(by)支持;招标的(of)監督部門,依 照法律監督招标全過程;招标的(of)領導機構,彙總各方面信息從更高的(of)層面實施招标決策。
4、慎重選擇招标代理機構
招标代理機構是(yes)招标人(people)的(of)“左右手”,其專業能力、工作(do)優劣直接關系到(arrive)招标的(of)結果。選擇招标代理機構應從三方面考慮:一(one)是(yes)整體的(of)實力。招标代理機構整體的(of)企 業實力,包括企業的(of)資格、信譽、業績等。二是(yes)具體經辦人(people)員的(of)實力。招标是(yes)項事務性工作(do),應當考察具體做事的(of)人(people)的(of)能力,包括品行、資格、經驗、溝通和(and)協調能 力等。三是(yes)評标專家的(of)實力。一(one)般招标代理結構都有幾個(indivual)“高手”,碰到(arrive)疑難重點問題,就要(want)看“高手”的(of)水平了(Got it)。所以(by),評标專家的(of)實力,體現了(Got it)招标代理機構分 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(of)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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