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投标主要(want)流程須知
作(do)者:未知 發表時(hour)間:2017-10-29 22:46:56
一(one)、招标文件說明
1.招标文件的(of)構成
1.1招标文件用(use)以(by)闡明所需設備及服務、招标投标程序和(and)合同條款。
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組成:
(1)投标邀請
(2)招标設備一(one)覽表
(3)投标方須知
(4)購銷合同
(5)投标文件格式
2.招标文件的(of)修改
2.1招标文件的(of)修改書将構成招标文件的(of)一(one)部分,對投标方有約束力。
二、投标文件的(of)編寫
3.要(want)求
3.1投标方應仔細閱讀招标文件的(of)所有内容,按招标文件的(of)要(want)求提供投标文件,并保證所提供的(of)全部資料的(of)真實性,以(by)使其投标文件對應招标文件的(of)要(want)求,否則,其投标将被拒絕。
4.投标文件組成
4.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:
(1)投标書、投标報價一(one)覽表、分項一(one)覽表(格式略)
(2)投标資格證明文件(公司的(of)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及其它相關證件)。
(3)公司與制造商代理協議和(and)授權書。
(4)公司有關技術資料及客戶反饋意見。
(5)投标方應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(of)投标文件格式填寫,并将投标文件裝訂成冊,在(exist)冊面上(superior)填?“投标文件資料清單”。
4.2投标方可對本招标文件“招标設備一(one)覽表”中所列的(of)所有設備進行投标,也可隻對其中一(one)項或幾項設備投标,但不(No)得将一(one)項中的(of)内容拆開投标。
4.3投标文件的(of)簽署及規定
1.投标文件正本和(and)副本須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(people)代表或委托代理人(people)簽署。
2.除投标方對錯處作(do)必要(want)修改外,投标文件中不(No)許有加行、塗抹或改寫。
3.電報、電話、傳真形式的(of)投标概不(No)接受。
4.4投标文件的(of)密封和(and)标記
1.投标方應準備正本和(and)副本各一(one)份,用(use)信封分别把正本和(and)副本密封,并在(exist)封面上(superior)注明“正本和(and)
副本”字樣,然後一(one)起放入招标文件袋中,再密封招标文件袋。一(one)旦正本和(and)副本有差異,以(by)正本爲(for)準。
2.每一(one)密封信封上(superior)注明何時(hour)之前不(No)準啓封。
3.投标文件由專人(people)送交,投标方應将投标文件按6.1-6.2中的(of)規定進行密封和(and)标,後,并按投标注明的(of)時(hour)間和(and)地(land)址送至招标方。
4.5遞交投标文件的(of)截止時(hour)間
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須按招标方在(exist)投标邀請中規定的(of)投标截止時(hour)間之前送至招标方。投标文件從投标截止之時(hour)起,标書有效期爲(for)30天。
4.6遲交的(of)投标文件
招标方将拒絕在(exist)投标截止時(hour)間後收到(arrive)的(of)投标文件。
5.投标方保證金
5.1投标方保證金爲(for)投标文件的(of)組成部分之一(one)。
5.2投标方應向招标代理機構提供投标保證金。投标保證金于(At)投标截止之日前交至指定處。
5.3投标保證金應以(by)銀行支票或現金形式提交。投标設備的(of)保證金額依據招标文件的(of)指定。
5.4未按規定提交投标保證金的(of)投标,将被視爲(for)無效投标。
5.5未中标的(of)投标方的(of)保證金,在(exist)定标後5日内予以(by)退還(無息)。
5.6中标的(of)投标方的(of)投标保證金,在(exist)中标方簽訂合同并履約後5日内退還(無息)。
三、開标和(and)評标
6.開标
6.1招标方按投标邀請中規定的(of)時(hour)間和(and)地(land)點公開開标。
6.2開标時(hour),投标方須由法人(people)代表或委托代理人(people)(具有授權書)參加,并簽名報到(arrive),以(by)證明其出(out)席開标會議,否則,視爲(for)自動棄權。
7.評标委員會
7.1招标方将根據招标采購設備的(of)特點組建評标委員會,其成員由技術、經貿、法律等方面的(of)專家和(and)政府采購辦代表、采購單位代表等五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單數組成,評标委員會對投标文件進行審查、質疑、評估、比較。
8.評标原則和(and)方法
8.1評委會按公正、公平、公開原則對待所有投标方。
8.2評委會審查投标文件是(yes)否一(one)一(one)符合招标文件的(of)所有條款、條件和(and)規定。
8.3評标時(hour)依據投标商品的(of)價格、技術性能、交貨期、付款條件、售後服務、資信及履約能力和(and)其他(he)優惠條件等,選擇中标方。
9.其它注意事項
9.1評标是(yes)招标工作(do)的(of)重要(want)環節,評标工作(do)在(exist)評委會内獨立進行。
9.2爲(for)了(Got it)有助于(At)對投标文件進行審查、評估和(and)比較,招标方有權向投标方質疑,請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。投标方有責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(of)時(hour)間、地(land)點指派專人(people)進行答疑和(and)澄清。
9.3在(exist)開标、投标期間,投标人(people)不(No)得向評委詢問情況,不(No)得進行旨在(exist)影響評标結果的(of)活動。
9.4評委會不(No)向落标方解釋落标原因,不(No)退還投标文件。
9.5根據投标和(and)評标情況,招标結果可能是(yes)一(one)次定标,也不(No)排除再次競争的(of)可能性。
D授予合同
10.定标原則
10.1嚴格按照招标文件的(of)要(want)求和(and)條件進行評标,擇優定标。
10.2本次招标,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的(of)要(want)求,并且報價最合理,能提供最佳服務的(of)投标者。
11.中标通知和(and)簽訂合同
11.1評标結束後,由招标方簽發《中标通知書》。
11.2中标方按《中标通知書》規定的(of)時(hour)間地(land)點與購買方簽定合同。中标方未按《中标通知書》指定的(of)時(hour)間、地(land)點與購買方簽定合同,招标方不(No)再退還投标保證金。
11.3招标文件、中标方的(of)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,均爲(for)經濟合同的(of)依據。
12.授予合同時(hour)變更數量的(of)權力
12.1招标方在(exist)授予合同時(hour)有權對“投标設備一(one)覽表”中規定的(of)設備數量和(and)服務予以(by)增加或減少。
13.中标服務費
13.1按規定收取一(one)定比例的(of)中标服務費。